省安监局第100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17.09.2015  21:31

2015年9月11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100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省安监局纪检组组长彭建华同志列席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正处监察员钟冬林、调研员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邓小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王显荣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舒惠军、王建伟、吴鹰翔同志,省应急救援中心舒斯贵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的1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武宁县深浔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坪铜多金属矿1号尾矿库等1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二、通过延期申请许可14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新余市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四地质队、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君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德兴市渔塘金矿、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镇石碑金矿、江西省德兴市黄柏洋金矿、玉山县怀玉乡外王萤石矿、玉山县樟村广平石英长石矿区大岩矿、贵溪市鑫华矿业有限公司、新余市蒙峰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安远县佛灵山矿业有限公司佛灵山铅锌矿、分宜县雅山矿业有限公司雅山钨矿地下开采和弋阳县旭日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尾矿库)等14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三、通过变更申请许可2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弋阳县旭日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九江中福采掘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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