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105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25.04.2016  14:23

2016年4月20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105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钟冬林、调研员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谢晓斌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邓小明同志,省应急救援中心曾晓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何显机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李海港、王建伟、吴鹰翔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的1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新余市博泰矿业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土江桥赤铁矿地下开采等1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二、通过延期申请许可6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浮梁县寿安镇瓷石矿、会昌县昌鹏矿业有限公司旗形坑萤石矿大黄沙工区、江西省兴国县金莹氟业有限公司杰村乡萤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富家坞矿区、贵溪鲍家矿业有限公司蒋坑尾矿库和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等6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三、通过变更申请许可2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中地质大队和江西耀升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茅坪钨钼矿2号尾矿库)等2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