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第二轮谈判在北京举行

18.01.2017  14:30
    2017年1月11-13日,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第二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中方代表团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单位组成,联盟方代表团由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贸易政策司、国内市场保护司等部门以及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5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双方就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竞争、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法律与机制条款以部门合作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