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关于正确引导丧葬风俗,杜绝变卖土地棺葬的建议》提案的协办意见

15.10.2014  11:28

省民政厅:

贵厅转来省政协《关于正确引导丧葬风俗,杜绝变卖土地棺葬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全力做好土地巡查工作

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违法占地建坟行为,我厅将全力做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近年来,每年年初和年底,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都会组织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查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保证案件查处到位,涉案土地整改到位,涉案人员问责到位。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早发现非法买卖土地、乱搭乱建坟墓的行为,一经发现,首先责令停止,属于我厅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将严肃查处,不属于我厅查处权限的将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执法落实到位,为了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我厅于2008年8月18日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与案件信息通报制度;二是建立了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三是加强违法犯罪案件调查中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执法合力。

三、切实做好举报受理工作

从2009年开始,我厅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要求,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热线。热线开通以来,在发现和受理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化解矛盾、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的建立完善。今后,如果接到涉坟违法举报线索,我厅将第一时间安排查实,如确有在我厅管辖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存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