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开展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小红人”首现训练场

15.04.2014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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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要求全省民警一年实弹射击须达50发子弹以上,一线基层民警必须达到10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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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距离精度射击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5米速射,上膛出枪须在2秒内完成,这样更贴近实际

本月起,四川省公安厅举办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培训班

从本月起,全国公安机关按规定,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公安部强调,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也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职、克敌制胜的基本功。从本月9日开始,四川省公安厅率先在厅机关民警中举办了第一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培训班。4月10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成都双流牧马山警察训练基地,200名学员正在接受手枪射击的培训测试。让大家意外的是,以往习以为常的中距离精度射击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5米速射。教官刘磊说,以前只要打得准,上膛瞄准的时间长一些都无所谓,这次的上膛出枪却必须在2秒内完成。靶子从以前的10米推近到5米,但并不意味着难度降低,而是更贴近实际。接下来,他们还将学习如何用警械武器应对刀斧砍杀等。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天宇熊浩然)“3·01”昆明暴力恐怖事件,歹徒持刀行凶,不少群众被砍伤,云南特警张军向天鸣枪两次,要求歹徒放下刀,但歹徒仍没有停下脚步,在接到上级指令后,张军果断开枪,将5名歹徒当场击倒在地。张军说:“离我最近的一个不到2米,我若再迟疑一秒钟,倒下的可能就会是我”。

特警果断开枪终结了歹徒的暴力行径,但本应作为“生死伙伴”的枪,却成了民警手中的“烫手山芋”。在当下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的状况下,如何正确管理和使用枪支成为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少民警却陷入了“用不好枪,不敢用枪”的窘境。

我国先后颁布了多条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规范民警滥用枪支行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部分民警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枪。虽然法律法规对于民警开枪与否有严格规定,但很多现实中的情景让民警很难判断。

近日,依照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做到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四川省公安厅于4月9日起对50名机关民警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之前,四川公安已经率先修改了训练大纲,并下发到各级公安机关,将训练重点侧重于实际应用。

现状

用枪尴尬

在小李的印象中,警察的形象一直是小时候热映的《公安局长》中那样,身着制服,手提钢枪和犯罪分子做斗争。从警近4年后的今天,小李发现,手中的枪并非想象中那般帅气和威武,更多时候,它更像是一颗悬挂在腰间的“烫手山芋”,必须随身携带,还得时时担心。

遇到危险不敢用枪

本来想掏枪了,但犹豫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掏。

“去年10月中旬,小李在凌晨执勤过程中遇到一名醉酒男子,男子和旁人发生了纠纷并将别人打伤,“男的赤裸上身,右手拿着半截啤酒瓶。”醉酒男一直向小李挑衅,还一度举起酒瓶似乎要向他冲来。“本来想掏枪了,但犹豫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掏。”小李说,这是唯一一次让他在执勤过程中想要借助枪械。

黄昆(化名)是某派出所的刑警,两年前,他接到一个警情,一男子当街持刀威胁女友,他赶到现场喝令男子放下刀,但男子持刀向他靠近,当两人的距离只有一米时,黄昆决定鸣枪示警,但这时枪卡壳了。“我冷汗直冒,只能立即呼叫增援。

实际上,和小李有类似经历并且对配枪怀有复杂情绪的民警并不少。

老民警:曾睡不离枪

以前只要认定他是逃犯,正在犯罪,就会鸣枪。

王波(化名)是一名从警24年的老刑警,在他眼里,手枪曾一直是警察随身携带的武器。1980年,王波进入派出所工作,不久就得到了属于自己的枪,“那时一线民警几乎人手一把手枪,手把手教我们的都是所里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

王波的配枪是一把老式柯尔特,还有按照标准配发的30多发子弹。他几乎枪不离身,每天上班,他都把上满子弹的枪配在腰间,下班回家就放在家中只有家人知道的抽屉里,睡觉时枪一般都搁在枕头下。“以前开枪,只要认定他是逃犯,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犯罪,就会鸣枪。”王波说,现在枪支使用条件更加严格了,许多警察不愿意用枪。

政府不放心、市民不放心、警队不放心,警员自己也不放心。”四川警察学院教授,同时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培训专家组成员的张莉斌直言,目前警察用枪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甚至已经成为摆在了全体警察队伍面前的巨大问题,而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来自各个方面。

新警员:多呼叫支援

会尽量通过言语稳住对方情绪,并呼叫支援

去年8月25日,金牛区曹家巷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公交杀人案,一名叫李年勇的男子,乘坐42路公交车行至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公安消防二中队附近时,用尖刀捅刺多名乘客,下车逃窜途中又先后刺中多人,最终被民警开枪击中右腿,随后被挡获,目前一审被判死刑。

击伤李年勇的,是曹家巷派出所的社区民警郑成洲。回忆当时的情景,这个拥有12年警龄的老警察说,在职业生涯中他也仅仅开过两次枪,他说,“当时我们四个警员围住他(李年勇),他拿着30厘米长的刀,精神十分亢奋,不仅不听劝诫,还想要袭警。为了保护群众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只有开枪。”郑成洲的行为事后得到了肯定,但他直言,开枪之前还是有那么一瞬间的迟疑:“对结果有担心。

如果换做其他人,是否能像他一般冷静应对?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30岁以下的基层民警,其中三人都表达了类似保持距离,尽量通过言语稳住对方情绪并呼叫支援的处理意见,只有一人提出拔枪射击,但他说:“打哪不好说……

调查

开枪依据

条例允许开枪,但情形都很笼统

记者查阅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列举了15种民警可以使用枪支武器的情形。

实际上,几乎每一种情形都说得很笼统。”张莉斌说,目前的条例没能明确民警在哪种具体情况下可以开枪,开几枪,以及射击哪个部位,“实际上,我现在开展教学,都只能告诉学员我认为这个情况可以开枪,但没法告知他们这是不是正确答案。

警员小李说,一旦开了枪就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告知检察机关,而如今的自媒体时代,网络的发酵效果也十分惊人,“间接让警员有了更多顾虑。

民警执法过程中已经被打了,这算不算危及生命安全?如果不算,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头被打破,站都站不起来的时候才能开枪?”小李说,自己曾就此事和同事以及老民警进行过探讨,没能得出统一的结论,唯一统一的是大家都不愿意成为新闻的主角,哪怕自己并没有过错。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熊浩然

摄影张磊实习生巴莫尔萨

对话

四川加强用枪训练

一线基层民警须达100发

记者:为什么要加强民警的武器警械训练?

张莉斌:任何民警在遇到突发状况下,都应挺身而出制止犯罪,如何利用武器警械,依法有效制服犯罪分子一直以来是民警的必修课,但事实相反,不少民警陷入了怕丢枪,不敢开枪的窘境。

记者:四川公安是如何加强训练的?

张莉斌:2013年,四川就在全国率先改革公安民警警务实战的训练大纲,要求全省民警的一年实弹射击必须达到50发子弹以上,一线基层民警必须达到100发,考核的侧重点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考核的标准更贴近实战。

记者:为什么要将训练重点由精度射击变为近距离射击?

张莉斌:现在射击的课程主要是3米、5米、7米的近距离速射。因为警察遇到的突发情况大多是近距离面对歹徒,尤其是刀斧砍杀,在随时有可能伤及自己和他人的情况下,必须在短时间内制服对方,使其丧失继续犯罪的动力。移动射击和模拟场景也是训练重点。

枪支管理法规细化

违规用枪层层追责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对于公安民警枪支的使用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也经历了逐渐规范和细化的过程。

1981年 公安部出台《枪支管理办法》,规定持枪人员,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枪支、弹药,持枪人员携带枪支外出,必须随身携带持枪证备查。

1996年 公安部出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例》,列举了15种民警依法使用枪支武器的情形,包括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行为。

1999年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更加清晰统一地对枪支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规定,要求公务用枪应当集中保管,同时列出了民警不得使用枪支的若干情形。

2003年 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再次强调民警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记者手记

多一些宽容理解

让民警面对歹徒更从容

我曾问一名民警,为什么警察面对歹徒却不愿开枪?他说,如果子弹不慎打中了周围的人,老百姓会怎么说?“一举一动都承受着无法想象的压力。”个别民警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走火、误伤,甚至故意杀人,给百姓心理抹上了阴影。少数法治观念淡薄的人推波助澜,对于民警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甚至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乘机起哄,甚至恶意投诉,给民警施加了无形的压力。

社会的安定需要公安机关和民众共同营造,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实际和规范,民警应增强自身的维权保护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此外,民众应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在突发状况中冷静反应,不围观,不起哄,服从警方疏导,以理智科学的表现,配合支持警方的处置,让民警没有后顾之忧,那么民警射向歹徒的子弹也能更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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