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28.03.2016 10:57
本文来源: 法院
近年来,武宁县法院在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机构、创新环境司法审判模式方面作了积极探索。2010年8月10日,出台《关于成立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的决定》,从民一庭、刑事庭、行政庭各抽调了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了“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同时制定了《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工作方案》,对合议庭组成、案件立案及分配、案件办理、案件评议、文书制作等作了详尽规定。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模式,强化了环境保护案件司法处理的专业化,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随着形势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越来越多,原有的合议庭模式不能适应现在的需要,为了更好的发挥审判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作用,经武宁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独立建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本文来源: 法院
28.03.201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