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重拳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

21.07.2015  13:08

今年来,武宁县公安局加强了对企业的巡查和走访力度,对企业报警和求助,均组织专案进行查处。7月份以来,该局共破获侵害企业利益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3人。

5月份,武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饰品公司方某报警称:他的生意伙伴陈某欠他110万元货款突然失踪了。接警后,武宁警方立即展开侦查,查明陈某在骗取受害人方某的水钻后,多次指挥手下员工将水钻低于成本价销往广州某水钻商行,而后将骗得的货款在澳门用于赌博、消费等犯罪事实。近日,在浙江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武宁警方在陈某老家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3月26日,武宁县某实业公司经理孙某前来报案称: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某某侵占公司资金370余万元后逃匿。接报后,县公安局领导立即要求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查, 2014年1月,周某某利用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银行贷款350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赌债,同时侵占工业园管委会退回的土地租金23万用于偿还私人债务及个人挥霍。周某某潜逃后,专案民警抱着不破此案绝不罢休的信念,四下浙江,成功排查到周某某的活动轨迹,最终在绍兴市某网吧将周某某抓获归案。另外,周某某因赌博和个人挥霍,以公司的名义在民间欠下600余万元的个人债务。专案民警切实为企业着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将这些非法债务,悉数与企业剥离,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和经营风险。

今年6月,在企业走访中,武宁县某医药公司向民警反映其公司业务员张某某,在2013年2月至2015年5月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累计拖欠公司货款67万元。此消息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并迅速上报局领导展开调查工作。经查:2013年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张某某利用其担任公司销售员的便利,把收上来的货款多次截留,共计67万余元,均归个人使用,至今已出现严重亏空,无法将资金归还。

查明案情后,经侦部门果断出击,及时将张某某抓获归案,避免了企业更大的损失。

在武宁经侦部门的重拳打击下,一些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打击,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经济秩序,保护了辖区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