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现“群租房” 三室两厅挤进18人(图)
该房间就是吴小姐所说的“女生宿舍”
楚天都市报讯(本报记者李力力 通讯员郑军)住光谷的三室两厅,月租仅350元还包水电费。而租金之所以如此低廉,是因为这套房子里一共住了18个人。
最近,在光谷创业街周边,出现了这种“群租房”:二房东以3000元左右的价位租下三室两厅,摆上数张高低床后,再将每个床位以350元-400元的价位出租,以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主的租客们,可以随到随住。住满租客后,这套房子的月租金将达到六七千元。
业内人士提醒,这种群租模式带来的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记者探访
三室二厅能挤18个人
前晚,市民郑先生接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公寓位于光谷创业街,到光谷广场步行只需10分钟……月租350元,包括水费、电费、网费、物业费,这里入住的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素质高,容易相处……”
郑先生十分好奇,遂按传单上的电话,找到出租人。谁知对方告诉他,房屋太俏,已经住满了,不过,可以让他先去房子里看看环境。郑先生很快找到了房子,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里面杂乱不堪,到处都是衣物,简直无法下脚……”每个房间不到10平米,里面均塞进了三张高低床。
昨日下午,按照郑先生提供的资料,记者找到上述出租人,对方同样说房子住满了,但是可以向记者提供朋友的另一处住房,但“那边条件好一些,要400元一个月”。
记者找到了这家“条件好一些”的住房,是位于创业街附近的蓝巢逸品小区的一套三室两厅。此时,“房东”吴小姐正在家准备打扫房间,带有卫生间的主卧里,摆放着三张高低床和两个衣柜。从床上用具来看,有两张高低床已经住人,还有两个床铺是空着的。“一个已经有人预定,只剩一个了。”吴小姐介绍,这个房间被称为“女生宿舍”,她自己也在这间房里住,另外两个房间则全是男生。
记者走进男生的房间,一股异味扑鼻而来,除了三张高低床,再没有多余的地方了,电脑、网线、杂乱的衣物充斥其间。
出租床位
二房东每月净赚3000元
记者随后在附近的房屋中介了解到,这样的三居室,租金为每月2800元-3200元,一位中介人员介绍:“如果预付一年租金,价格还可以谈。”
吴小姐坦诚自己是二房东,这套房子是她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从房东那里租来的。如果全部住满,算上她自己,这套房子可以住18个人,除去自己的房租,她每月可收6800元的租金,除去给房东的3000元,以及水电等费用。她还可以净赚3000元左右。尽管吴小姐有一份正式工作,她也宁愿把自己的房间共享出来,以赚取更多的房租。
吴小姐介绍,租客大多都是毕业没多久的学生,或者是住处不固定的人群,他们有的难以找到合租伙伴,也有的是临时居住,而正式租下一套房子,往往要交半年以上的租金。“我这里交一个月,住一个月,随时可以离开。”
记者提出租下一个房间,仅供自己一人入住,被吴小姐当场拒绝了,理由是“不好管理”。
据了解,武汉去年底曾出台规定,禁止“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并明确规定,违者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酌情罚款。而上述群租模式中,因房屋结构并未被改变,暂无可适用的法规。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这种群租、群居现象是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的难题,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有先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流管办、消防、城管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目前武汉市正在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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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北京市已出台《关于公布北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同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