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武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鹰检查指导
6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鹰,就我市贯彻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委书记陈兴超,市长熊茂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春分别陪同。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屠永发、副巡视员柳铭,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李晓浩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宁主持情况汇报会。市政协副主席黄占共作工作汇报。
当天,马志武一行先后来到贵溪市城南滨江公园、青石桥公园、后河湿地公园、河东绿地景观工程建设现场和鹰潭梅园公园、信江湿地公园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并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座谈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
我市湿地共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大类别共6种类型,总面积为11912.63公顷。其中,河流湿地7566.03公顷、湖泊湿地500.67公顷、沼泽湿地88.83公顷、人工湿地3757.10公顷。《条例》2012年5月1日发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举措,加大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全市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市在保护好湿地资源的同时,切实抓好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建成了白塔河、白露河、龙潭、虎岭、后河等一批湿地公园。目前正在着手创建江西鹰潭信江国家湿地公园、鹰西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面积不断增加,湿地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马志武对我市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鹰潭有着丰富的湿地资源,面积大、类型多、生物多样性特征明显。鹰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湿地保护工作,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显著。
马志武指出,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其保护工作意义重大。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湿地保护特别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湿地保护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要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抓紧各级湿地规划编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突出抓好载体建设,并在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合理利用外延,促进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科学可持续发展。鹰潭市在湿地保护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要积极探索湿地保护利用的先进经验、做法,争取走在全省前列;市、县两级人大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督促推动政府及其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扎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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