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残联为122名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12.11.2013  11:10

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施燃油补贴的通知》精神,近日,乐安县残联122名肢体残疾的机动轮椅车主发放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每年每人260元,共计发放资金31720元。

据悉,此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车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肢体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县残联以乡(镇、场)为单位,在全县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填写《江西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核实了辖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补贴发放人数等基本情况,保证了发放工作的程序规范,人员公开,工作透明。补贴金额以一卡通形式发到残疾人手中。

目前,该县已做好了2014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