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落实“五严”要求规范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8.05.2015  16:18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管理的要求,省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资金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落实做好五个“严格”。

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所有资金严格按要求投向残联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省本级、地(市)级、县(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

严格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专款专用。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挪用设备补助资金。二是及时使用。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当年项目资金当年使用。三是建章立制。要求各级残联建立设备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四是落实责任制。

严格设备器材配置。 设备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专项购买专项用于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购置康复与生活技能训练设备、器材。

严格设备器材管理。 所购器材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定期组织清查,加强管理。

严格项目执行报告。 各设区市残联每年按项目单位、项目概况、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五个内容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