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建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联、南昌县、弋阳县、瑞金市、井冈山市残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6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要求,财政安排了“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资金55.5万元。为确保该项目的实施符合要求,使各地区域绩效目标与中国残联整体绩效目标一致,依据中国残联《关于2016年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建议的函》(残联组联函【2016】1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期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总体目标
推进建立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
(二)绩效指标
1. 数量指标
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
2. 时效指标
每年年底执行完毕当年任务目标,并及时录入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
3. 社会效益指标
残疾人经济负担减轻,社会保障水平提高。
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满意度应普遍达到90%及以上。
二、残疾评定补贴项目2016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年度目标
1. 数量指标
2016年度,为我省370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
2. 时效指标
201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
3.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实施残疾评定补贴,残疾人状况得到改善,经济负担减轻。
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满意度达到80%以上。省残联将通过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服务对象满意度,确保在绩效考评时提出说服力的统计数据。
(二)绩效指标
依据中央财政分配到各地残疾人事业和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中在资金量(资金于11月30日前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部门),残疾评定补贴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确定各地的年度任务指标(各设区市补贴资金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编制区域绩效目标
江西省残联将参照上级单位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区域绩效目标,按照资金来源(彩票公益金)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中国残联。
(二)实时进行绩效监控
按照各地残疾人事业考评安排,对本项目地区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在问题,力保本项目区域目标如期实现。
(三)按时开展绩效自评
每年年底预算执行结束后,省残联将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绩效自评表》,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于2017年3月底前报送中国残联。该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分配的前置条件和重要因素。
(四)开展好试点工作
根据因素分配法,综合考虑各地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等,按照重点向工作任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的原则。鉴于此项工作在我省是首次开展,缺乏工作经验,而且各地评残补贴优惠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减免了评残经费等,因此选择南昌县、弋阳县、瑞金市和井冈山市作为贫困残疾人评残补贴项目工作试点县,每县市分配200个指标,补贴资金3万元。请上述试点县市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发现分析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完成任务,为贫困残疾人评残补贴项目工作的推进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省残联将在2017年第一季度对贫困残疾人评残补贴项目工作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附件:1.残疾评定补贴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江西省2016年度残疾评定补贴项目绩效指标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