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我市自2009年9月起全面实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7376人。近年来,随着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作为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残疾人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个别“聪明人”动起了歪脑筋,想借残疾人证发财。针对这种情况,为维护残疾人证的法律严肃性,市残联不断完善《残疾人证》核发机制,切实加强对《残疾人证》的有效管理。
严把“进口关”。 一是成立残疾评定小组。成立由市残联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具体经办人为成员的残疾评定小组,同时各定点医院委派思想素质好、专业技术精、爱岗敬业、主治医师技术职称以上的医务人员担任残疾鉴定工作,建立了一支有经验、有资质的鉴定专家组。二是集中办理。为了实现方便群众与加强监管相结合,采取定时定点办理的工作模式,需要办理《残疾人证》鉴定的人员于鉴定当日前往各指定医院,鉴定专家组医生“坐镇”各医院,严格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开展鉴定工作。三是集体讨论。经过第一次鉴定后,残疾鉴定委员会、鉴定专家组对初步鉴定结果进行集中讨论,依据残疾标准进行客观评定,最后确定残疾等次,充分保障了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强化“管理关”。 一是由专人负责。确定一名事业心强、有责任心的残联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残疾人证》的录入、注销和变动修改,确保《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严谨性,同时严格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二是与政策衔接。将新办证人员与残疾人民生工程等政策相衔接,使他们第一时间享受相关政策。三是提供上门鉴定。每年组织一次鉴定专家组人员上门为瘫痪在床等行动不便的重度申请人员进行上门鉴定,直观评价,为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办理《残疾人证》。
疏通“出口关”。市残联积极探索“及时进及时出”的《残疾人证》管理模式,在严格规范办证入口的同时,做好《残疾人证》清退工作。如有残疾人员死亡或者动态信息发生变动,各村、社区残协及时将名单上报乡镇(街道)残联,由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统一汇总到市残联进行核对,并由市残联专门负责《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人员,对残疾人信息进行相应变更。 做好《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是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第一步。市残联将不断完善《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发证、监督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残疾人证》管理,严格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