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联,省残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中心:
11月20日至12月3日,中国残联维权部、中国残联宣文部、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将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残联厅函﹝2017﹞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加比赛。
一、高度重视。各级残联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全省残联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和开展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残疾人专项活动的具体方式,层层部署落实。
二、积极参与。各级残联要督促干部职工、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员参与比赛,重点组织广大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参与比赛。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比赛。
三、加强宣传。各级残联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多角度、广覆盖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残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链接、转载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四、认真总结。各级残联、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组织参加此次活动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作为年度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设区市残联、省残联各处室、各直属中心于12月8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材料报维权处。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15日
关于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根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关于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的规定,中国残联维权部、中国残联宣文部、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决定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0日9:00至12月3日17:00
三、活动主题
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携手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残联维权部 中国残联宣文部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承办单位:中国知网
四、活动方式
(一)网络答题。
社会公众届时登陆以下网站进入“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专题网页参与答题。
中国残联官方网站:http://www.cdpf.org.cn
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
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专题网页:http://saishi.cnki.net/pufa
以及相关媒体支持单位的竞赛链接入口。
(二)手机答题。
社会公众届时通过扫描二维码(附后)关注中国残联官方微博、中国残联微信公众号、中国残联政务客户端、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中国知网微信公众号、CNKI知行学习社微信公众号等参与答题。
活动期间,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专题网页设有试题练习库。正式答题之前,参赛人员可以多次免费练习。积极组织参加活动的单位填写申请表,即可免费获得《残联工作知识服务平台》等中国知网系列数据库产品1个月使用权限。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一)优秀组织单位奖
竞赛结束后,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动员参赛人数网上排名,评选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优秀个人奖
计算机抽奖系统在满分答卷中随机抽取优秀个人奖,每日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分别奖励手机话费100元、50元、20元。如果满分答卷数量低于获奖规则要求,相应减少获奖人员数量。
六、有关要求
各省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残联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方式,层层部署落实,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重点组织广大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积极通过各级残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链接、转载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维权部联系人及电话:王治江 010-66580125 宋歌010-66580306 66580320(传真)
中国知网联系人、电话及邮箱:黄静
010-62969002-8896 [email protected]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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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政务客户端中国普法官方微博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知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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