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残联荣获2014年度“新余市文明单位”称号

17.06.2015  13:54

近日,分宜县残联被授予2014年度“新余市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县残联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从而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此荣誉的获得,极大地鼓舞了全体残疾人工作者的士气,为今后残疾人精神文明工作的开展注入新活力,将不断巩固县残联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