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规范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的使用和管理

16.06.2015  23:46

近日,省残联印发了《江西省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残联在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要遵循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厉行节约、展现形象的原则。

办法》规定,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要严格落实“专人管理、专档管理、专项服务、专车专用、专题宣传、专案报告、专项督查、专项考评、厉行节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