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让每个有需求的老人住进养老机构

28.10.2015  21:41

  “你将我养大,我陪你到老。”近段时间,这句话成了市民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当父母渐渐老去,儿女理应担起照顾和赡养的义务,但由于年轻人在顾及生存与发展的同时往往难以兼顾家中老人,养老已经成为社会性问题。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如何?10月23日,记者到市民政局福利科和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调查走访。

  推进养老服务加强政策引导

  截止到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到达了26万余人,养老问题成为了我市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让每个有需求的老人都能住进养老机构,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是我市养老工作一直奋斗的目标。为此,在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投入力度,强化管理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据了解,我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74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4所,民办养老机构20所。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共有8879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801张,民办养老机构2078张。全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6301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4张。建成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09个,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11个,农村幸福院85个。

  一组组数字的背后,凝聚的是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对养老问题的支持和重视。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在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职能定位,对市县乡公办养老机构数量作出了硬性规定,提出了养老机构设施、服务、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思路。对民办养老机构也有新的优惠政策,具体细化了对用地保障、税费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医疗保障、用工补贴等扶持政策,推动了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创新是每个行业前行的助推器,养老机构要发展创新机制同样不可或缺。为了让更多的儿女不在身边或是没有儿女的老年人,依旧感受到家的温暖,我市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申报湘东东桥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省级试点单位,试点以公建民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并推广PPP、公建民营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和管理,切实让民间资本“唱主角”、“挑大梁”。

  配套资金落实难机构发展受制约

  “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央、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又难以落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存在困难,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明显。”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刘绍华介绍道,许多养老机构收入少,只能保障老年人的吃和住,对改善居住环境和硬件设施存在很大的困难。

  资金的短缺,确实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这一点在记者走访民办养老机构的调查走访中得到了印证。10月23日上午,在建设中路穿过一栋栋房子挨着房子的小道,记者找到了我省第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幸福老年公寓,这是一栋上世纪90年代的房子,总共有4层。室外轰隆隆盖房子的声音,让这里20多位老人只能呆在房子里。记者见到老人们时,77岁的院长张任贤正在给他们打饭,三菜一汤、有荤有素,伙食还不错,老人们拿着各自打好的饭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红火的老年公寓,慢慢在萎缩,各种条件设备也在老化。虽然已经进入古稀之年,可凭借着对养老事业的热爱,张老一直在想方设法让老人过得更好些。张老说:“生活在这里的老人每月收取600元的费用,除去一日三餐和水电煤气的开支,不仅没钱挣,有时还得贴钱。干这份事业,没有点敬老爱老之心是办不下去的。”在采访中,生活在这里的老人都表达了对张院长的感激之情,因为他尊重老人、理解老人、不嫌弃老人。 其实,张老也曾想过对现有的房子进行改造,但考虑到老人没有室外活动场所,放弃了这一想法。去年他看中了青山镇一块15亩的土地建老年公寓,由于价格没有谈拢一再拖延。张老迫切地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完成他和老年朋友共同的梦想。

  医养融合发展开启养老新模式

  老年人特殊的身体状况决定了老人养老不仅要有舒适的生活环境,更需要专业的医疗关怀。“医养”相结合养老新模式,可以实现老人入住后既可以享受养老服务,又能得到医疗保障,集养老、医护为一体,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秉承着这样的人文养老理念,我市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市、县(区)现有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养老护理院。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养一体化”医院,积极发挥民办医院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举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支持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或设立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

  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探索医疗机构向养老机构派驻医生、远程会诊等合作方式。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卫生机构对口联系制度,实施定期巡诊、检查等,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全医疗保险机制,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据悉,2013年萍乡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的麓林湖养生公馆,成为省政府、市政府2014年第一批重点惠民工程。它以“养生为主旨、养老为主导”的设计和经营理念,涵盖全自理区老年住宅、全护理区老年公寓、公建配套建筑等,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打造集老年住宅、疗养、健身、娱乐、教育等功能最齐全的老年社区项目。建立“医养一体”式的养老机构,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这一模式将养老与就医相结合,在解决养老问题的同时,也能解决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