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林森浩一审获死刑 黄洋父亲称很欣慰

18.02.2014  15:05

  中新网上海2月18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案,即广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法庭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一判决,黄洋父母满面泪痕表示,听到判决很欣慰,儿子可以瞑目了!林森浩父亲说,心里很乱,需要静一静,但“一定会上诉”。

  当日一早,远道而来的黄洋父母和林森浩父亲均到场聆听宣判。黄洋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为儿子讨公道的态度坚决。他说,迄今为止,全家在此案上的花费约11万,其中包括几乎全部自家积蓄和社会捐助。黄父称,至今并未接受复旦大学方面提出的包括5万人道资助和3万丧葬费在内的补偿款。

  18日,身着绿色长款军大衣的林森浩,带手铐出庭,他低着头听完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据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当天的庭审从9点半开始,持续到傍晚6点半。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同为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与黄洋是室友。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3年3月中旬,复旦大学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黄洋名列前茅。当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于17时50分许,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

  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经全力抢救无效,于4月16日不幸身亡。

  据悉,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警方询问时均未供述相关投毒实施,直至次日凌晨,被警方刑事传唤到案后,才逐步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在法庭公开审理中,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说及投毒缘起,林森浩表示,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对林森浩出于作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等,法院一审认为,与所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