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徒:比差旅标准更重要的是差旅监督
本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而记者在梳理中发现,这份“标准表”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露脸”。(《北京青年报》5月19日报道)
应该肯定各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方面而言,都前进了一大步。相关标准的透明化和数据化,对节约三公开支、强化三公管理也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相关住宿标准公示后,在网上也引起不少质疑,这不得不引起重视:
其一、级别越高,为何差旅标准就可以越高?甚至在2倍以上?800元每人的住宿标准,如果副职等陪同人员同住,近两千元一天的标准,在国内何愁住宿?其二、且不论省部级干部,厅局级干部无不有对口单位,上级下来考察又有多少地方部门敢不接待?不仅如此,还可能双手再把发票送上,差旅补助是否就由公转私?
进而言之,高级别的官员,差旅事务往往以会议、会务为主,这种情况下主办方定然将相关事务考虑的无比周全:当地团购或者系统内部低廉的住宿标准,在发票上则可能会按差旅标准封顶开具,差价就出来了;不仅如此,短期的会务,则又可能人为延期若干天,剩下的要么异变旅游要么变现,空闲就出来了。级别低的尚还可以督促,级别高的相应监督是否就能越强呢?想来未必。更何况,一把手公务出差还是私人办事,又谁能审核?
由此可见,比差旅标准更重要的是差旅监督,比差旅费用更重要的是差旅效率。如果真是到偏远山区,求真务实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带领百姓脱贫致富、消除环境污染,最终带来的是区域的健康科学发展,这种潜在价值显然是用差旅标准所不能衡量的,区区几百元一天多发一些老百姓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反而言之,动辄以考察名义,到基层摊派;或借指导名义,文山会海、吃拿索要;或乐不思蜀、故意各种逗留,回去还厚颜拿高额差旅费。这种不仅不能带动基层工作,反而还增添了基层负担的干部,别说补贴差旅费,倒扣工资都不能要!(文/法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