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毛开云:整治“罚款经济”须从两面着力

15.10.2014  11:00

  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京华时报》)

  完成罚款任务,不是河南省工商局的首创,其他工商局早有先例。比如,2011年8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云南罗平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完成者双倍返还。完成罚款任务,也不是工商部门的首创,其他部门同样如此。比如,两三天前,10月12日华商网报道,多名拉煤车司机反映在陕西省麟游县旬麟公路麟游段频频遭遇交警罚款,要交50—100元钱才放行,而执勤的交警称,麟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目前暂停了车辆测速工作,在此派了3名民警专职罚款,每人每年分配了15万元的罚款任务,共计45万元,眼瞅着快到年底了,任务至今总共才完成5万元,这么大的差额,要赶在年底前完成。

  很长时间以来,“罚款经济”无处不在、比比皆是,尽管社会反响强烈,各地也多次开展整治,但“罚款经济”的魅影和幽灵依然到处游荡。又到一年末,“罚款经济”气焰嚣张。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管理手段,这是执法罚款者常说的一句话。然而,罚款是不是一种目的,不仅执法罚款者心中有数,而且地球人都心知肚明。

  事物都有两面性,一个巴掌拍不响。分析“罚款经济”根深蒂固、屡禁不止的根源,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一些单位的“罚款任务猛于虎”,相关执法人员必须想方设法完成罚款任务;二是被罚款者行为长期不规范,让执法罚款人员可以堂而皇之地找到罚款的借口和理由,甚至按照规定就是该罚款和该加重罚款。所以,看待“罚款经济”,应该既看到其A面,也看到其B面。

  “罚款经济”广受诟病,百姓深恶痛绝,整治“罚款经济”刻不容缓。如何整治“罚款经济”,须从AB两面同时着力: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创造条件让执法罚款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而在执法罚款未全面退出之前,应该明确取消罚款的提成和奖励等做法,将执法罚款全额上交国库,以遏制以罚代管、借执法罚款创收的冲动。另一方面,必须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如果我做到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你纵有千般武艺也找不到理由罚我的款。这样一来,久而久之,执法罚款肯定会慢慢失去市场,“罚款经济”肯定会走向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