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异化”催生腐败:一些干部借民俗外衣行贿受贿

17.08.2015  13:22

漫画/大巢 新华社发

  7月23日,四川省通江县公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此通知一出,网友纷纷吐槽通江县这一规定“管得太宽”。8月6日,通江县政府官方网站又发出一则《通知》,对违规办酒席的监督对象调整为只针对国家公职人员。

  此前,四川省青神县开展了“不打干亲”(“打干亲”也就是认干亲、攀亲,如认干爹干妈、干儿女等)专项整治活动,将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该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对象。全县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不打干亲”承诺书,还有5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解除了“干亲”关系。

  可以看出,二者都是想通过出台有关规定来限制一些党员干部借民俗之名搞不正之风,规制“民俗异化”中出现的“四风”苗头。

  实际上,民俗与官场本不搭界,民俗有民俗的礼数,官场有官场的规矩。而今,由于利益关系,一些党员干部借着民俗的外衣搞行贿受贿之实的现象并不鲜见。

   1 “民俗异化”现象频现

  从本质上讲,“打干亲”、“办酒席”都是一种带有人情味的民间习俗,是一种人际交往的“润滑剂”。正常的“打干亲”、“办酒席”等民俗,有助于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友谊。

  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它对于丰富人们的生活,增强人与人之间的黏合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今,我们必须看到,有些民俗却变了味,成为一些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的平台。

  有专家提出“腐败民俗化”的观点,认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腐败的民俗”,也就是有些党员干部将贪腐披上了民俗外衣,更加隐蔽不易察觉。

  从近些年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民俗异化”的倾向多表现为领导干部“打干亲”、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民俗节日送礼受贿等。

  比如“打干亲”一词,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均有出现。中央巡视组在向广西、四川等地方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

  “民俗异化”还催生出“红包腐败”现象。有专家指出,“红包,原本是指包着钱的红纸包,最原始的意思是指压岁钱,在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称为‘利是’,在世界有华人居住的地方,更多的是用于喜庆时馈赠礼金。而到了现在,则常用来泛指奖金和贿赂他人的钱。

  “民俗异化”最常见的是官员利用诸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红白喜事等时机,将行贿受贿以民俗的形式带入官场,让民俗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据媒体分析,很多贪官都有通过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民俗收礼受贿的记录。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有着自己的一套“节日经济学”,在其中45笔受贿款中,半数以上的受贿钱款是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前后收取,他还自认为是“”水“”流的“节日问候”。

  传统民俗之所以被异化,主要是受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影响,将纯粹表达人情往来的民俗变得庸俗化、利益化。而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一部分党员干部将某些传统民俗变为敛财的手段。

   2 “民俗异化”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民俗异化”现象带来的不正之风,不仅严重破坏党员干部的形象,更助长了贪腐行为、污染了政治生态,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民俗异化”危害之一,如领导干部“打干亲”,容易衍生圈子文化。一些党员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架“天线”,官商勾结,互相提携。如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安徽省宣州市原市委书记赵增军、首都钢铁公司北钢公司党委原书记管志诚、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等,都存在“打干亲”的问题,为“干亲”们非法谋取利益。简单地说,“干亲”只是工具,认“干亲”只是手段,这种手段是为私欲和“圈子利益”服务的。

  “民俗异化”危害之二,如兴办“酒席”进行敛财,必然会加重干部群众的生活负担。在不少地方,滥办酒席成了干部群众不堪重负的人情包袱,操办酒席从正常的婚丧嫁娶,被异化成了攀比敛财的手段。

  对于四川省一些地方滥办酒席的风气,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昌文表示:“办酒席过度的确不好,这里面夹杂钱财之患、夹杂钱权交易。有钱有权的村民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本来贫困的村民则会因为人情钱太多,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

  “大部分村民年收入两万多元,而每年吃酒送礼就要一万多甚至两万元,家庭条件差的村民,还四处借钱吃酒。”四川省通江县空山乡龙池村村民杨熙康讲。

  “民俗异化”危害之三,如官员利用节假日、红白喜事之类的民俗,在传统“人情往来”幌子下变相收受“节日大礼包”,滋生大量“节日腐败”现象。

  安徽省萧县县委原书记毋保良,受贿金额近2000万元。他除了逢年过节在办公室、宿舍收礼外,还利用嫁女、过生日、乔迁等特别“节日”时段,大肆进行收礼。

  一位多年从事查办案件工作的基层纪检干部表示:“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一些民俗习惯已经异化为腐败分子敛财的重要手段,腐败分子收受贿送钱物的时间多集中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

  “民俗异化”危害之四,“民俗异化”带来不正之风,造成党员干部间盲目跟风,污染官场的政治生态环境。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看,“四风”问题依然大量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件依旧频发,其中节假日送礼收礼、领导干部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3 坚决遏制“民俗异化”蔓延的势头

  党员干部“打干亲”、“办酒席敛财”、“节日腐败”等,都是“民俗异化”的一种隐形腐败表现形式。解决领导干部借民俗之机大肆敛财问题,就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讲正气、刹歪风,树新风、破陋习,带头移风易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贵州省松桃自治县城管执法局龙维表示:“我们既要狠刹民俗不良之风,同时也要注重宣传教育,要让那些想通过民俗活动方式敛财的党员干部明白,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否则,不会有好结果的。

  同时,专家还建议,党员干部必须要全面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审慎对待亲情友情,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感情投资”和拉拢腐蚀。

  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不能把节日“红包”、礼金看作是一种简单的“人情往来”,自觉抵制“民俗异化”下的隐形腐败。

  各地区、各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举措,织密监督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抓好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媒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一有举报,坚决予以查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运行得更加公开透明,也是防止“民俗腐败”的一剂良方。

  专家建议,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等领域和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过程真正置于阳光之下,使其受到干部职工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才能有效地压缩借“打干亲”、“办酒席”等之名行违纪之实的暗箱操作空间。(彭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