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 未经批准不得办分校

29.05.2015  18:25

  原标题:民办幼儿园未经批准不得办分校

  我省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

  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行为,未经批准,民办幼儿园不能举办分校或校外教学点(班),要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园行为的幼儿园,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办学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