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局开展民族工作重点乡镇申报和核定工作
25.05.2015 17:32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8号)明确规定:“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结合,除8个民族乡外,把少数民族人口1500人以上乡镇列为民族工作重点乡镇,给予相应扶持。”近期,江西省民宗局及时行动,深入推进民族工作重点乡镇申报和核定工作。
一、及时制定和下发工作通知。下发《省民宗局关于申报和核定民族工作重点乡镇的通知》(赣民宗电〔2015〕22号),请各设区市民宗局会同县(市区)民宗局对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进行调研,提出备选名单。
二、把握民族工作重点乡镇标准。确认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要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为唯一指标,以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档案为唯一依据,实事求是,绝不弄虚作假。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人口达到1400人的乡镇也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明确申报材料。设区市民宗局的请示,附县(市区)民宗局的请示、备选乡镇情况介绍、备选乡镇少数民族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所在村组名称等)。少数民族人员名单要由县(市区)民宗局长、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三方共同签名负责。
(供稿:办公室)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05.20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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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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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