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出台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9.11.2016  23:03

  为进一步转变民政行政职能,创新民政行政监管方式,规范民政行政检查行为,根据《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6〕45号)有关要求,近日,省民政厅依据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民政厅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细则”和“一单两库”)。

  《细则》共16条,分别从“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处罚标准、处罚程序和抽查结果公开程序等6方面,对承办处室局职责、执法人员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并细化了具体的抽查方式方法。

  “一单两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事项清单》共4项,分别为:对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对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全省性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督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具有监督检查权的相关处室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省民政厅监督检查事项的全部监管对象,共1215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