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不少民间借贷利率高于法定最高水平
上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9月1号起施行。《规定》明确,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高出的利息收益不予保护。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高于法定的最高水平,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江西台记者汤云柯报道。
受高利息的诱惑,在赣州市石城县某单位工作的李先生两年前通过向亲朋好友融资、抵押房屋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了100万元,借给在深圳开电子厂的一位高中同学,约定的月息是一分八,也就是年利息是21.6%,借款期限为一年。在按月支付了半年的利息后,这名高中同学玩起了“躲猫猫”。
【录音:他先是推说暂时效益不好,叫我宽限,利息也不能准时给我。一拖再拖。打他电话也打不通。他干脆换了手机。现在连人影子都看不到。】
最高法发布的最新《规定》把民间借贷利率分为三档进行管理。年利率没有超过24%(即月息不高于2分)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过36%(即月息高于3分)的,判定为无效;年利率为24%到36%,也就是月息2分到3分之间的,法院不会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当事人愿意还款的,法院也不反对。这比原来的规定宽松了许多,按照以前的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以银行的同类、同期利率的四倍为参照。以目前一年期贷款最新利率为4.85%计算,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部分应该是19.4%。因此,石城县李先生借给同学的100万元年利息,以前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受保护了。李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宜春市金融办主任易国民认为:
【录音:也就是要和很多地方存在的 高利贷、非法集资 等现象 进行一个严格的划分,使老百姓能够比较明确地按正常的民间借贷程序去走。】
相对宽松的年利率保护对于许多创业急需融资的人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利好。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往往高于法定最高水平,甚至达到60%。继续听报道:
记者以贷款为名,走访了宜春某投资公司 。
【录音:(月息多少啊 如果说拿房子抵的话?)
房子的话。三分五左右。年息大概42%。】
记者又来到某典当行 :
【录音:看房子讲价钱。三到五分
(你刚说的三到五分是月息吧?)月息。
(折算成年息呢)36%到60% 。】
为了逃避法律对借款利息的限制,一些非正规的民间借贷公司还千方百计规避追责,南昌某民间借贷机构工作人员刘成:
【录音:利息我不会写在纸上。因为大家都知道超过了央行的基准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有些人打借条会去做公证的。做公证的金额往往都不是他放出去的金额。】
对此,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赖华明表示,借贷者还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间借贷,【录音: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这种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明显增多,在我们律师事务所像这种案件占到民事案件的30%至40%。并且标的额都不小,有上千万、上亿的民间借贷的案子。】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鞠晓钟也提醒,签定借贷合同时,要注意依据最高法新解释,完善合同。
【录音818:写合同的时候明确借款金额、利息怎么计算。应该写每月百分之多少或者每年百分之多少。合同里面写清楚什么时候还。不还的话,利息怎么计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