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赣水办字〔2013〕80号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弘扬行业精神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江西水利宣传五年规划(2013-2017年)》,营造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水利中心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一同考核表彰。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体制和责任机制。每年要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和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水利宣传工作。
二、明确水利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各级水利部门要明确本地水利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省水利厅宣传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厅机关各处室配合。各处室需宣传报道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工作,应先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新闻媒体来水利厅采访,应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未经办公室同意,厅机关各处室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以水利部门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
三、加强水利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明确水利新闻宣传机构,归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厅直各单位应相对固定1名人员从事宣传工作,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明确1-2名宣传工作人员。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宣传信息员工作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培训、考察和学习交流。广大水利宣传工作者要大力弘扬水利行业精神,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水利一线,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建立健全水利宣传工作制度。建立水利新闻报送制度,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要及时向水利厅办公室提供水利动态信息和新闻素材。建立新闻宣传通报、考核、激励制度,每季度通报水利各部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将水利宣传工作纳入水利年终考核。完善水利新闻宣传奖励制度,并切实兑现奖励。
五、推进水利新闻宣传能力建设。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协调新闻媒体,围绕水利新闻宣传目标和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新闻宣传活动。建立媒体沟通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媒体通气会、座谈会,及时主动邀请媒体参加水利活动,积极配合媒体记者开展新闻采访。不断改进文风,用生动活泼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感人的故事,增强水利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六、转变水利宣传工作方式。增强策划意识,结合水利新闻宣传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策划机制,提高策划能力。针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专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联合采访、重点跟踪报道、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吹风会等各种有效形式,引导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水利改革发展情况。注重个性化宣传,充分利用多媒体演示、信息网络技术、光盘等进行电子化宣传,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文字、声像开展立体化宣传,利用网络、移动传媒、手机铃声等开展典型化宣传。
七、构建水利宣传工作网络。注重整合水利新闻出版优质资源,把各级水利部门主管的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建设成为水利政策、水利理论、水利舆论、水利知识和水文化传播的主阵地。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扩展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网站成为满足公众诉求、凝聚行业力量的重要平台。市、县水利部门扎实做好本地水利宣传工作,及时报送本地热点、亮点水利新闻素材,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加强《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驻地记者、特约记者和通讯员管理,充分利用《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等推进我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
八、加大水利宣传投入。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稳定的水利宣传投入渠道,为水利宣传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要不断加大水利宣传投入,将日常水利宣传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有宣传任务的处室(科室)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宣传经费。开展专项宣传、重点宣传、重大会议、大型策划宣传或制作大型宣传影视资料、画册等,要另行安排专项活动经费。同时,要加强对水利宣传设备的配置,确保水利宣传工作的开展。
江西省水利厅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