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出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16.11.2018  19:22

11月15日,省水利厅印发《江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指导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全省水利系统行政效率和效能。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全面梳理我省水利政务公开要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江西水利改革发展实际,组织制定本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建立健全我省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助力以优良政务环境促进江西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以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坚持服务水利中心工作,惠民利民;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为基本原则,包含三大部分共十七项公开内容。分别从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政务公开、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政务公开实效和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个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明确了有关责任处室和单位。

方案指出,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减灾、水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安排、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水利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土保持工作、水利科技与外事工作、深化水利改革及法制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方案明确,从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推进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推进人事、财务和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推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四个方面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政务公开实效。

方案要求,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水利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提高组织管理能力水平,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做到全面彻底、主动及时、细化条目、实时动态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要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