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培育“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9.11.2016  02:3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加快培育“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按照《新余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渝水区农业部门对家庭农场进行了认定。目前我区已认定的家庭农场数达286家,比2015年增加11家;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面积达4.92万亩,其中100亩以上的有220家,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达1.36亿元,家庭农场从业总人数为3335人。家庭农场经营的种类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绝大部分家庭农场都是种养结合,少数家庭农场经营特色产品,如养蜂、食用菌类,有的家庭农场兼营休闲娱乐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