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基层水权改革加速推进 从“一把锄头放水”到“一本账簿卖水”
□本报记者 孙礼
自江西省高安市、新干县和东乡县启动水权改革试点,各地且行且思,水权改革进程进一步加速,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和经验。记者日前到高安市和新干县采访发现,一条基层水权改革之路已日益清晰。
支持成水权改革主流
在水权改革试点区,到处能感受到基层支持水权改革的力度。
高安市水权试点镇祥符镇水务站站长刘典华说:“我们全镇有各类山塘水库143座,基本都存在用水放水随意、放多放少随便的问题,可到了旱季,又会出现分水难协商、抢水靠暴力的事。水权改革明确了谁管水、谁用水,用水放水就有了章法。”他细数了水权改革的三大好处——用水用得明白,工程管得明白,水价算得明白。
溧江镇龙家坊村处在新干县中型水库田南水库下游12公里的地方,庄稼依靠水库的北干渠灌溉。村民李贱根诉说了下游用水的苦楚:“上下游一个标准水不计量很不公平。放多放少都一样,上游不惜水,下游就没水。水权改革改按水量计价,上游就会惜水如金,水够了守着堵口,下游来水自然就又快又足了。” 新干县水利局主管水权改革的总工程师龚玉华解释说:“水权改革,水库只要计量和渠网等硬件配套,就能像管电一样管水。”
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刘长江带我们参观他们新工厂的节水设备。冷却水机房内水管密布,机器轰鸣,仪表上显示着进出水的水温、水量。刘长江说:“水权改革让企业承受了用水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迫使企业节水、循环用水。”
高安市是江西水利大市,境内水系发达,全市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16.58亿立方米,建成各类水库320座,万方以上山塘1711座,乡镇水务站23个,登记在册的农民用水者协会245个。副市长姚世贵说:“高安市水权改革具有典型意义,率先探路,责无旁贷。”水利局局长邓志标认为,四大改革中水权改革最难,但他表示,水权改革是依法治水的必由之路,必须坚定地走下去。
确权奠水权改革根基
水权确权,是工作量最大、责任最重的奠基工作。
新干县、高安市水权确权对象直指试点镇所有山塘水库,及其工业、居民、发电和灌溉用水。
高安市水利局分管水权改革的党组副书记胡海萍说:“水权确权的难度之一在于水的流动性,相对而言,水库山塘的水处于‘静态’,就先从山塘水库确权找到突破口。”
高安市同时在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等三项改革,胡海萍认为,四大改革都是水利基础性改革,但水权改革是纲,与其他三项改革是“一拖三”或“三托一”的关系,需要统筹考虑,综合推进。
高安市初步完成了水权分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水价成本测算,制定了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建立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制度等,堪称水权改革“破冰斩棘”之举。
高安市祥符镇的确权登记汇编长达286页,其中包括了水库名称、权属、用水户数、水量分配、取水许可等基本技术数据。所有数据都经过了勘测、登记、汇总、审查、核实、公示、造册、录入电脑、建库、上线等程序,前后花去半年以上时间。
确权的成功之一在于“确权证”的含金量:一是确定的权利效力,依证“能有什么”;二是确权证的法律效力,拿证“能做什么”。胡海萍说:“老百姓手里有林权证、土地证等,水权确权证有无赔偿、抵押、交易权,决定能否取信于民和证书的价值。”
确权的成功之二在于持权主体合法化。村组确权复杂,新干县的做法是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代表集体持权。水库、山塘供水范围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的,或工程产权主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与用水主体不一致的,由相关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协商确定用水权益后确权发证。高安市村村有农民用水者协会,具备一律确权给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条件。胡海萍说:“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行使权利、解决纠纷和提起诉讼更方便合法。”
确权的第三大成功因素在于取水用水量的合法化。新干县水资源确权,对工业企业,按照水资源论证批复的取水量和年均实际取水量,确认取水权。有条件的取水户开展水平衡测试,核定取水量;对发电企业,在依法换发发电企业的取水许可证时,按照多年平均年发电量和现状用水量,核定取水量;对国有中型水库和乡镇所有的小(1)型水库供水范围内的农业用水户,根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灌溉保证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对村组水利工程,按照用水量与农田相匹配的原则,兼顾现状和用水习惯,明确水库、塘坝的受益范围和户数,建立用水乡规民约,保障受益户的用水权利。
有条件的村,可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确权给受益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按照批准的水工程设施调蓄能力确定取用水量。
新干县界埠镇水务站站长傅干儿说:“水权分配的公平不仅在指标,更在实际操作,需要配套计量设施和发达的管网,必须‘一人管水’,按比例轮灌才能实现。”新干县田南水库管理局副局长何龙生认为:“公平分配了水权,倒逼用水精细化和农业用水管网化。”
交易现水权改革曙光
鉴于江西“丰水”和“农业”省份的特点,很多人认为水权确权后交易难推行。
水权交易试点的江西山口岩水库犯难:“企业水费不愿交,农业水费收不到,如何交易?”每年用水1070万立方米的水库用水大户萍乡华能电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在山口岩水库下游,不属于水库用水户;法律规定的水资源费一分不少,没有法律规定的水费一分不交。”山口岩水库用水分为三类:居民用水,有三大自来水厂;企业用水,有两大电力企业;农民用水即10万亩灌溉用水,目前尚在期待省发改委把申报的每吨4毛多钱的水价批复下来。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周莹说:“省厅正在制定改革方案,迎难而进,尽快启动。”
江西水权改革能否走向水权交易阶段呢?
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副主任谢细劲说:“现在管网内水每吨0.48元,网外每吨0.24元,地表水每吨0.12元,这种水价差异构成了交易的可能。一年要交50万元,我们自然选择地表水。”
水价、水商品概念的建立,政府对水权的监管和“计划”,水价的“市场性”,决定着走向水权交易的进程。试点区《改革方案》中有制定水权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但水权交易尚待立法,改革年代最好有“个别法律条款立法和修改机制”,以加快改革进程。
江西多数山塘水库的主要功能是灌溉,使人的思维陷在“农灌”和“工程”里,在建管“工程”和管“水”有矛盾时,如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库,水利管工程却管不了“水”,水权交易就无从谈起。
不过,胡海萍对水权交易抱有信心,他说:“一些具有城乡供水、工业用水、发电功能的水库,实际上已在‘有偿供水’,这本质上是一种交易。水权改革,就是要让‘有偿供水’进入依法交易,水权交易可以在这三大用水领域突破。在灌溉管网设备先进的灌区,灌溉水实际也在‘交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将促进农业用水走向交易。”
江西水权改革正从“一把锄头放水”的初级阶段逐步迈向“一本账簿卖水”的高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