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资委督导赣州市陡水水库、南河水库“湖长制”落实暨水环境治理工作

26.07.2017  00:51
  

  7月18日至21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督导组赴赣州市上犹县,就陡水水库、南河水库“湖长制”落实工作开展督导。省水利厅、省农业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督导组实地察看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和禁止施肥养殖、投饵养殖、清退网箱养殖情况,畜禽养殖退养、搬迁情况,工业、生活排污和旅游开发对水库水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情况。并听取上犹县、崇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湖长制”落实暨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督导组认为,赣州市、上犹县、崇义县对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到位,水环境质量提升明显,清退库区网箱养殖、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规范旅游开发排污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督导组要求,赣州市、上犹县、崇义县及市县有关部门要强化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把水质保护好、水功能发挥好、水资源利用好。着力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着力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形成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好水环境治理成果。 (供稿、摄影:沙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