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评论: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

10.12.2013  10:05
      水生态文明是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主体的人水和谐的文化伦理形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我国水资源短缺且地区分配不均,加之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水污染形势严峻,水生态环境安全面临严重威胁,这些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给予高度重视并作出战略部署。2013年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重要实践阶段,体现了国家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城市是水生态环境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同时也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载体。构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利于缓解并最终解决这些问题,形成与区域水资源供给能力、水环境容纳能力和水安全保障能力相适应的经济产业格局和城市规划布局,构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良性循环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的有机组成,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水和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在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有重点地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节约利用水资源,强化农业、工业、生活节水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加快节水改造,强调循环用水,构建节水型城市;大力推进区域性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建立基于“蓄、渗、用、排”联动模式的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系统,在海滨城市,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利用,将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纳入城市水源统一配置。

  在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方面,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大力推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污水,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湖泊和湿地的保护,通过控源减污、通障清淤、生物修复、景观建设等措施,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改良土壤等措施,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在水安全保障方面,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及病险涵闸、泵站、水库的加固与改造,同时,通过建造地下水库和地表蓄存(湖、库、池等)等设施,加强城市雨洪管理系统建设,保障城市安全;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建立水质预测和预报机制,保障城市水质安全;加强制水厂、输水管网、供水设备等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在保障和支撑能力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探索建立“以评促建、建管结合”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制定。

  在舆论宣传教育方面,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倡导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加强水文化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开展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等方面的水文化教育工作。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坚定落实“开源与节流并举,节水与养水结合,管控与宣教并重,心态与生态相融”的实践路线,必将开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