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7.07.2015  13:49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就如何处理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和保障江西经济发展用水之间的关系,《条例》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控制措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及监督、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三同时”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等提出意见,也可以对条例的其他方面提出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15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邮政编码:33004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资源条例”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省政府法制办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