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赣水资源字〔2014〕47号

23.09.2014  18:0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2014年7月15日,我厅在南昌主持召开了《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南昌市水务局、业主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编制单位依据会议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修改补充后,提交了《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下称《报告书》),经专家复核形成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于2005年建成运行,原设计供水规模为10×10 4 m 3 /d,现实际供水规模为10×10 4 m 3 /d,本期工程扩建规模为20×10 4 m 3 /d,最终达到总供水能力30×10 4 m 3 /d的规模。本工程以赣江为取水水源,供水范围涵盖整个红谷滩片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红角洲片区部分区域,设计供水保证率95%,采用岸边固定式泵房取水,取水口设置在赣江南昌饮用水源区内(东经115°51′19.8〞、北纬28°42′07.4〞)。本工程退水不另设排污口。

二、《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要求,基本同意水资源分析与论证范围、工作等级(一级)和水平年(现状年2012年,规划水平年2020年)。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取水规模和用水水平合理的结论。现状年南昌市昌北城区实际日最大需水量38.4×10 4 m 3 ,实际供水能力为40×10 4 m 3 ,且需水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规划水平年南昌市昌北城区供水总人口131万人,最大日需水量68.9×10 4 m 3 ,牛行水厂处于需水负荷中心,扩建是必要的。本工程供水范围内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值为0.4-0.5万m 3 /万人·d,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值为0.4-0.8万m 3 /km 2 ·d,符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的要求。本工程规划水平年2020年最大取水流量为3.65m 3 /s,最大年取水量为9581×10 4 m 3 ,其中年自用水量239.5×10 4 m 3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本工程取水口断面以上流域面积80948 km 2 ,多年平均流量2160m 3 /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681.18×10 8 m 3 。本工程最大取水流量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比例为2.41%,p=95%设计保证率来水情况下,通过加强上游水库调度等措施,可供水量可基本满足本工程取水量要求。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昌监测站的水质监测成果,取水口断面所监测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可满足本工程用水水质要求;取水口断面河势基本稳定,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和其它取用水户影响不大的结论。本工程取水占取水口断面来水流量比例较小,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取水河段水文情势、其他取用水户等影响不大。本工程年总退水量6042×10 4 m 3 ,其中厂内生产废水排放量192×10 4 m 3 ,用户退水量5850×10 4 m 3 ,全部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赣江,对其他用水户、水功能区管理目标及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水资源监测方案和制度、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本工程建成后是南昌市昌北城区的主要供水水源,取水断面以上流域面积较大,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风险也较大,你公司应做好防范工作。    

你公司还应按照要求在供水取水口安装符合要求的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并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

六、项目建成后,你公司要及时向我厅提出取水设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提出取水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建设项目未获批(核)准,或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我厅重新审批。

此复。

 

附件: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报批稿)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