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四字决创新案件程序审查工作

11.11.2015  16:25

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在案件审查工作中创设了“四表”审查法,有效解决了案件审查可用时间短、程序性内容多、容易出现遗漏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采用该方法,已审查出书证提取无法律文书、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工作说明欠缺、询问人漏签姓名等10多个瑕疵点,并及时要求承办人补强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办案中存在的瑕疵问题,使所办案件顺利侦结、起诉,进一步规范了办案行为,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

一是借助《贪污贿赂案件流程监控表》,念好“全”字诀。该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的反贪业务流程要求,将法律对所有侦查活动的相关规定以流程板块的方式集中在一张表上,以利于审查人员在审查案件时可以对照该图找到所有的规定和要求,既有效防止了审查项目的遗漏,又提高了审查工作效率。

二是借助《案卷法律文书要点登记表》,念好“快”字诀。为了保证审查阅卷的质量法律文书和证据,该院制作了《案卷法律文书要点登记表》,将传唤、讯问、搜查等各类侦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连续传唤、讯问超过12小时、搜查缺少见证人等违法、瑕疵情形,在表中予以逐项罗列。审查人员在审查时,依据该表对办案中是否存在所列问题进行确认记载,从而快速锁定违法或者瑕疵证据,及时予以排除或补正。

三是借助《案卷言辞证据审查表》,念好“准”字诀。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言辞证据较多、审查时较为繁琐的特点,该院制作了《案卷言辞证据审查表》,用于填写所有 言辞证据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取得地点、讯(询)问人、被讯(询)问人及言辞证据是否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等内容。审查人员在阅卷时,通过 填写该表格,即可发现有无一人单独讯(询)问、超时讯(询)问等违法情形,确保言辞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是借助《案件风险评估登记排查表》,念好“稳”字诀。针对执法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该院制作了《案件风险评估登记排查表》,在表中列举了犯罪嫌疑人是否翻供、舆情风险及证人有否翻证等内容,供审查人员对办案风险进行预判,将查缺补漏的关口前移,同时为侦查工作提供方向。今年7月,审查组使用《案件风险排查表》审查刘某等人涉嫌贪污案时,发现其供述有反复,存在翻供的嫌疑,审查人员为此及时察看了同步录音录像,查明侦查人员并讯问了刘某,在耐心讲解政策和出示证据后,刘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办案风险得以化解,确保了该案顺利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