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财政全额出资为见义勇为行为上保险

29.08.2014  16:57

  26日,永定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永定分公司签订协议,给见义勇为行为上保险。这是一份由永定县财政全额出资,为永定境内见义勇为行为购买的见义勇为综合保障保险协议。从即日起,在永定境内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人,因见义勇为导致自身人身伤害的,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理赔。

  据永定县公安局见义勇为办负责人介绍,该保险主要是针对年度内在永定县范围内实施了见义勇为行为并造成伤亡的行为人,最高可获得23万元的赔偿。保险金额为20多万元,全部由永定县财政出资;最高理赔上限为350万元,保险理赔标准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三种。行为人在发生见义勇为行为后造成的伤残和死亡除了获得见义勇为保险理赔外,还可获得行为人自行购买的其他保险理赔。(李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