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四到位”实现涉检“零上访”

26.01.2015  15:07

近年来,永新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实行信访接待“四到位”方式,实现了涉检越级“零上访”。

接待人员学习到位。为提高接待人员素质,控告申诉信访室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接待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此同时,组织接待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政策,增强了业务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检察信访接待工作需要。

制度建设到位。为了规范信访接待行为,该院制定出台了《来访人员须知》、《信访接待制度》、《受理申诉范围》等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信访接待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接待程序到位。为了避免信访人越级上访,该院在接待信访当事人时,坚持控告申诉科人员接待与检察长接待相结合的原则,除正常接待外,信访当事人提出要求,与检察长见面的,在请示检察长后,按照接待程序,安排时间与当日负责接待的检察长见面,满足信访当事人的正常诉求。

跟踪服务到位。为真正解决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接待人对来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该由哪个部门办理的,就按照规定,转交哪个部门办理,实行归口办理,不拖拉,不扯皮。同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跟踪服务,了解其进展情况,并及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人,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李高平)

供稿:永新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