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汈汊湖水遭重度污染:河里走一趟800只鹅死光(图)
几年间清水变黑水,是谁向湖泊排污?相邻两市各执一端,治污难何时破题?
汈汊湖水域污染之困
【提要】“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秀色半城湖。”我省面积最大的封闭式淡水湖泊——汉川市汈汊湖,过去水清见底,鱼肥蟹壮,碧荷连天,美不胜收。
几年光景两重天。如今,汈汊湖水遭重度污染,臭气熏天,湖区渔民、村民大热天也不敢开窗。
7月1日,被称为我省最严厉的水管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为汈汊湖水域污染治理带来曙光。
汈汊湖水污染如何造成?治污难点何在?记者近日随省人大城环委进行暗访,一探究竟。
河里走一趟,800只鹅死光
水系污染持续四五年
6月5日上午,汈汊湖面荷叶摇曳,荷花含苞待放。湖畔,汈汊湖养殖场七里湖分场副场长张德平却没心情欣赏这景致——他正为渔民投诉水污染导致死鱼问题犯愁。
“前段时间,水一直黏糊糊的,熏人,晚上睡觉都不敢开窗。”张德平说,这种状况持续四五年了,每年的枯水季尤为严重。
“因污染严重,每年4月必须从汉江调水稀释。因水质原因,现在汈汊湖四大家鱼的养殖面积大大减少,纷纷改养螃蟹、小龙虾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水产品。”他从兜里掏出一份《报告》,上面写着:“由于受上游天门污水下排影响,汈汊湖干渠水质被全面污染,造成大面积毛蟹脱壳死亡以及四大家鱼泛塘……急需从汉江或其他水质较好水源调水循环,改善水质。”
张德平说,这样的报告,每年都要打几次。可又年年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有很多怨言。
汈汊湖,面积12万亩,是我省第五大湖泊,也是全省最大的封闭式湖泊,四周被人造干渠环绕。其水源除雨水外,主要为上游天门河来水。天门河在天门市净潭乡分为南、北两支注入汈汊湖,其中南支河流入汉川市新河口进入汈汊湖南干渠;北支河流入汉川市新堰镇进入汈汊湖北干渠,最终汇入汉江。
义愤填膺的,不仅是汈汊湖周围居住的1.4万名以湖为生的渔民。汈汊湖在汉川境内上游的新堰镇、韩集乡干部群众也叫苦不迭。
新堰镇党委书记彭先超说,2011年夏,该镇一养鹅户赶着800只鹅到北支河里走了一趟,第二天全死光。韩集乡党委书记韩国华说,全乡1.5万人,因河水不能用,如今生产生活用水都难。水被污染,河里鱼难成活,灌溉田地农产品的质量也受到影响,村民患病率上升。
6月6日,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三爽实地调研汈汊湖水污染后,深受触动,当即要求相关部门尽早规划、统筹、联动,并严处违法违规污染事件,还汈汊湖碧水蓝天。
代表建议治污,排查已有结果
办理回复还停在纸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汈汊湖水域污染已给农业、渔业和农民生产生活用水造成重大影响,当地群众怨声载道。就此问题,省、孝感市、汉川市以及乡镇四级人大代表曾多次提出建议。
孝感市人大代表严同元告诉记者:“由于河水受天门城区生活污水及沿途生活垃圾、工厂废水等污染,属于跨区域跨流域水污染,单靠本地县市两级环保局无法解决。”
去年初,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四凤以省人大代表身份提出《关于加强汈汊湖水域上游来水污染治理的建议》。建议省环保部门成立专班,协调孝感市、天门市共同解决上游来水污染汈汊湖环境问题。
去年5月21日,省环保厅给李四凤代表的建议作出了回复。记者看到,回复件称:“您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查汈汊湖水域上游来水污染情况的通知》,并结合省委督查室《黑水恶臭扑鼻,鹅喝了就死,汈汊湖北干渠污染爆表》督办件,要求孝感市及天门市全面摸清辖区内情况,全面排查辖区内流入汈汊湖的主要河流沿岸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情况、围网养殖情况……”
这次排查的结果如下:“造成汈汊湖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上游来水的污染,二是汈汊湖周边的污染。”“天门境内向天门河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7家,规模化养殖企业5家,其中杨场酱制品有限公司无治污设施。”“天门境内直接向天门河排放生活污水的有7个乡镇,共计8.4万人。”“汉川市境内汈汊湖上游,无工业企业和污水大量集中排放单位,主要污染源为农业养殖和居民生活废水。”
然而,该建议的办理也仅仅停留在纸面。一年多过去了,汈汊湖水域污染依旧,老百姓的反映更加强烈。
争执声中,废水还在哗哗流
老百姓巴望不再推诿扯皮
汈汊湖水域主要为上游天门河来水。天门河又上溯至京山县,在天门境内长109千米。
污染从何而来?
汉川市环保局提供的一份调查认为,在天门市天门河天门闸至卢市镇断面有含污水的支流汇入或大型排水企业的污水排入,通过中支河在汉川市新堰镇吕巷入境,经新堰镇、韩集乡进入汈汊湖北干渠,并向汈汊湖西干渠、南干渠、泵站河等河渠扩散,由此污染全部汈汊湖水域。
但天门市相关负责人并不完全认可。理由有二:一,“我们也是受害者。也存在上游来水污染。”二,汈汊湖水域污染,与其周边自身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也有关系。
采访中,许多村民渔民还对省环保厅给出的造成汈汊湖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提出质疑。一位村民质问:“汉川境内汈汊湖上游没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没有明显改变,过去河水一直清澈见底,最近几年突然臭气熏天,河中鱼虾几乎死绝。你说这污染是哪儿来的?到底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尽管省环保厅在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中承诺,督促孝感和天门两地政府加强汈汊湖及天门河的污染防治,对违法企业予以严查。天门市、汉川市相关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纷纷表示采取了许多措施。但记者驱车环汈汊湖周边,发现仍有村民渔民生活废水未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湖中。在排查中曾被点名的天门市杨场酱制品有限公司,记者发现其仍无治污设施,生产的废水直排天门长渠。随行的省环科院高级工程师朱重宁作一简单测算,当时的排量估计为2-3吨/小时,一天仅按10小时算,每天近30吨,一年应有1万吨废水。
“十年前,我摇着小船在河里捕鱼,每年可赚一两万元;如今,水里再没有鱼能存活,偶尔捕几条小鱼也有难闻气味,没人敢吃。一辈子靠打鱼为生,没想到老来因水污染断了活路。”汈汊湖畔,73岁的联南村渔民屈光中很失落。
李四凤说,天门汉川相邻,彼此通婚结亲者多,近年却为“水”争吵,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很多。老百姓巴望着两市不再推诿扯皮,能有省里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上下游联动,建立跨界自动监测,划清责任界限,各司其责,使汈汊湖早日再现“荷莲接天,鸥鸣鸭逐,鱼翔浅底,湖水共长天一色的水乡风光”!
【观点】
跨流域治理 先跨制度门槛
武汉大学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伍新木
人人都关心期盼有一口清新的空气,一口清洁的水,一口安全的食品,这三个“一口”是人类生存的底线。现在,这三条底线,居然有的时候,在有些地区却成了“红线”。7月1日正式实施《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湖北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水污染防治中,跨流域治污和防污最难。我省绝大多数江、河、湖、泊、库,比较大的渠、沟、塘、堰都呈现为“跨”,跨村组、跨乡镇、跨市、县、区。因为水的流动性,水污染的负外部性,水域产权、责任权的不确定性,必然造成“信息不对称”(偷排、瞒报),“责任、利益主体不对称”(谁污染谁治理难落实认定),跨流域治理监管难、执法难。
我省在出台了《江汉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条例>办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泊保护条例》后,还专门单独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跨流域治理难题上有很强针对性,有很大的改进,体现了严防严治的精神。
《条例》明确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水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条例》规定“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的市(州)、县(市、区)交界处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考核制度,定期检测并发布检测信息”;“实行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出界水质不达标,要“向下游受影响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这些立法规定跨越了跨流域治理的制度障碍,通过“流域界定”、“界面水质检测”使流域的每滴水有了责任主体,可以依法监管追责。
《条例》还体现了系统治理的精神,实行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的水污染防治机制,还体现了“政府、市场”两手发力的精神,实施生态补偿、诚信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我们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全面保障这一良法得到有效实施。
【链接】
我省四成湖泊为劣V类水质2013年,全省环保部门在丰水期对《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中308个湖泊(含城市内湖)进行了水质调查(28项指标),其中295个湖泊具备采样条件。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这次采样的295个湖泊的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符合I-III类的湖泊有39个,占13.2%;水质为IV-V类的湖泊有138个,占46.8%;水质为劣V类的湖泊有118个,占40.0%。
可做营养状态评价的湖泊共250个,其中为贫营养的湖泊有1个,占0.4%;为中营养的湖泊有56个,占22.4%;为轻度富营养的湖泊有102个,占40.8%;为中度富营养的湖泊有75个,占30.0%;为重度富营养的湖泊有16个,占6.4%。(文\图 记者翟兴波 通讯员黄俊 王振淳 周惠清 苏丛 实习生周平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