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汛期安全生产 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王樊、实习生刘芳芳报道:日前,江西省发布《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
《通知》指出,今年江西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汛期出现大洪水的可能性大。按照“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要求,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汛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存在泥石流等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停止生产作业
《通知》要求,地下矿山企业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对存在淹井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严防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企业要重点防范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事故,凡存在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泥石流事故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撤出人员,做好机械设备和工业厂房的安全防护,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工作等。严格雨后的安全检查,严防降雨引发滑坡、坍塌及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
此外,企业要组织开展对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库、“头顶库”、“三边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在线监测并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
重点检查临近山坡、江河湖泊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
《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重点检查临近山坡、江河湖泊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对因水位上涨产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断企业电源,及时清理生产装置中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防止设备、设施浸水后产生不安全因素和污染环境。
同时,要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对重要敏感库房、工房的防雷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测,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烟花爆竹企业在遇有雷电预警天气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提前清理余药、及时撤出人员,确保所有工序一律停产到位,严防因雷电、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对设置在山地、水边等的生产企业,在强雷雨天气后,要对库房、工房进行全面巡查,凡发现库房工房墙体开裂、倾斜、倒塌的,应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完善排水系统和其他防范措施。
对公路和铁路沿线等临水临崖重点地段加大监控力度
《通知》强调,要组织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各类厂、矿区工业厂房、职工宿舍、居民生活区以及建立在排土场、废石堆、垃圾填埋场等周边的建筑物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不考虑人员安全,冒险就近宿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果断撤出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从事野外作业的地质勘探企业,要特别注意钻机的防雷管理,作业工棚要远离高陡边坡和易发生泥石流的地点,必要时,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另外,要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临水临崖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增置危险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谨慎通行,必要时立即阻止车辆、行人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