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水利局对市城市防洪工程三江导托渠改扩建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09.12.2016  20:38

为督促我市生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号)要求,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12月7日,市水利局会同信州区水利局、上饶县水利局对上饶市防洪工程三江导托渠改扩建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工程建设现场,查阅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重点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操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建设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表土剥离、土地平整、拦挡、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取得明显进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完善弃渣场防护、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务必落实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安全监测的主体责任;对上饶县下车头弃渣场要有专门设计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三是要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的破坏和扰动,尽量恢复植被;四是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五是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