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上访人违法闹访被处行政拘留
该上访人占立忠系江西省玉山县六都乡人。2008年3月28日刑满释放。占立忠因犯故意伤害罪,经上饶中院和江西高院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后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于2011年12月8日作出不予再审通知书。之后,上饶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的规定,将此案报送终结。2012年11月8日,经江西高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对此案予以终结,并作出终结决定书。
但占立忠仍坚持不断上访。自2014年4月8日起,占立忠从北京上访回到南昌后,一直滞留在江西高院,长达4个月。占立忠每天早晨7点至下午6点,在该院机关南大门前放置告状牌,自带棉被睡在机关大门门口,或睡或坐,或走动或与路人聊天,堵住大门,妨碍车辆进出,并时而在机关大门前高声喊叫,还教唆其他上访人,晚上则睡在江西高院立案信访大厅外台阶上。
在占立忠上访期间,江西高院院领导、再审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法官均多次接谈占立忠,并做其思想疏导工作,该院法警总队和辖区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对其进行警告和训诫,玉山县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多次派人劝说和接回,但占立忠均置之不理,仍滞留在江西高院,严重影响机关办公秩序。
另外,从今年8月1日开始,占立忠又连续在江西省检察院、省法院闹访。8月5日上午到省委闹访,下午又在江西高院立案信访大厅闹访。
鉴于占立忠的违法闹访行为严重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于8月6日,对占立忠作出了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决定。
江西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是贯彻落实中央涉诉信访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该院对来访案件经发现确有错误瑕疵的,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纠正,但对于不听劝阻的违法闹访人员,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做到“疏”“堵”并举,两手齐抓,从而将涉诉信访问题最终纳入法治轨道和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