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清山:多措并举规范村民建房

28.01.2015  15:28

进入三清山辖区,公路两边矗立着整齐的民房,白墙黑瓦、镂花木窗的统一外观充满赣东北民居特色,一处处规划合理的小村落成为“农家乐”的集聚地,也使村民鼓足了钱袋子。然而两年前,三清山还存在着房屋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禁而不止的现象,2012年12月31日,历时半年调研和反复讨论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逐渐扭转了村民无序建房的情况。

联审联批,让权力晒太阳

建房用地三级联审联批是三清山风景区在规范村民建房上的一大创新,自2013年执行该制度以来,辖区内共有130户居民通过联审联批取得了建房用地。“联审联批就是在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由村、乡、风景区村民建房领导小组三级分别对申请户进行评议和现场踏勘,在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批给村民建房用地并跟踪建房、验收等相关过程,评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村民在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就能开始建设新房。”三清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对联审联批制度进行解读并表示,制度的实施就是要使建房用地审批高效、公正,让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全过程。

奖惩并重,让制度可操作

新建住宅的村民自行拆除原住房并把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的,按照15元/平方米予以补偿。拆除原住房后,宅基地符合复垦耕地条件又自己复垦为耕地的,给予10元/平方米的复垦补助。”《办法》中明确了对退还原宅基地和复垦的奖励措施,对于在建房过程中超面积、建筑风貌不协调的,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并处土建工程总造价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体现了三清山风景区集约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奖惩明确的措施也使制度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分区管理,让保护更到位

三清山是世界自然遗产地,规划建设均需符合遗产保护相关规定。《办法》中明确:“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特级区、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四个区域,村民建房实行分区管理。”其中,特级区为核心景区禁止村民建房,一类区为金沙、枫林、汾水三个旅游服务区,二类区为三清山环山公路、德上高速公路连接线、玉溪线三条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100米内的区域,其余部分为三级区。针对各区域内村民建房,均有明确规定。此外,《办法》还对村民建房层高、风貌等做了相关要求,房屋建成验收合格的,风景区给予1.5万元/户的奖励。

办法》实施两年来,三清山风景区村民建房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据介绍,在制定办法时,三清山借鉴了国内部分景区的经验和做法,并请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在业务层面给予指导,还邀请法律专家在法律层面进行把关,务求办法符合三清山实际并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外,新增村民建房实行一户一档案,将房屋图片和相关数据制作成PPT留存,为工作查验和管理提供便利。(张圆)

供稿: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