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月起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经过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国土资源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的江西征地补偿标准。
调整后,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同时,这次公布的新标准首次明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起并预存”。
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据介绍,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
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覆盖全省
为什么要对现行的标准进行调整?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定明介绍说,江西现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2010年底制定的。国家相关文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均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此外,江西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的一些标准测算参数已经产生了较大变化,加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群众普遍期盼能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据了解,江西本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覆盖全省,涉及11个设市区,100个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只涉及南昌市的13个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