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县试水科级干部“报家底”

20.04.2015  12:04

  目前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申报还仅限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于科级干部申报,中央并无明确要求。然而,16日,记者从组织部门获悉,我省吉安县、永修县敢于先行先试,在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专家表示,两县的做法对预防基层科级干部腐败增加了一道防火墙和过滤网,可防止“苍蝇”变“老虎”。

  909名科级干部填报“家底”

  从今年开始,吉安县在正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目前,全县14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亲笔、如实填报了“家底”,主要包括本人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14项内容。

  除吉安县外,永修县也已启动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据了解,这共涉及19个乡(镇、场、企业集团)、69个县直单位的766名科级领导干部。该县填报内容比吉安县多2项,共计16项。

  如何确保干部填写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吉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该县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县委组织部审核层层把关制度,坚持“四个不接收”:上报人员不全不接收、填写不完整不接收、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无单位领导审签不接收——以确保“家底”真实准确。

  永修县为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建立了个人事项核查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该县还规定,涉及党政正职、相互交叉进行审签,涉及县直二级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审。

  针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等情况,两县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吉安县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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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