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方位推动民法典落地生根
本报讯(记者杨静)为推动民法典在江西更快更好实施,近日,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民法典列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通知》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要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及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典型案例旁听庭审活动。要切实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针对青少年群体,《通知》明确,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指导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和广大师生法治实践活动,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为全方位保障民法典实施,《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各级法院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大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完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民事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尤其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