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方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9.02.2016 10:41
本文来源: 外事侨务办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我省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海绵城市建设,70%的雨水得到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我省各地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规划实施中的刚性控制指标。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性住区的要求。同时,消减道路广场水径流,城市广场宜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最大限度减缓雨水径流。既有道路和广场,要有计划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建设要求,实施海绵化改造;公园绿地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
本文来源: 外事侨务办
29.02.2016 10:41
故
事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
关于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