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校

14.04.2015  19:46

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会议在昌召开

  4月13日下午,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委厅领导黄小华、叶仁荪、喻晓社、程样国、郭奕珊、杨慧文、汤赛南、肖志华、杜志刚、周金堂、吕玉琪、王建元等出席会议。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对全省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黄小华委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主持会议。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副主任肖良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教育部门在法治江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指导意见。

  江西省中医药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州市教育局、安福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在大会作交流发言。

  各设区市教育局书记或局长,各高校、省属中专学校书记或校长,省委法建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有关同志,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厅属各院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加快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意义重大。推进依法治教,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法治新常态下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要求;是保护公民享有教育权利,保障教育公平的现实要求。

  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要按照法治江西建设的“三大重点任务”的要求,全面部署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努力达到“三个形成、四个基本实现”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个形成”: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成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监管、学校自我监督、第三方评估与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相结合,严密、有效的教育法治监督体系;形成队伍健全、依法履职的教育法治工作机制,能够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

  “四个基本实现”:基本实现全省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有法可依、规则清晰,程序明确;基本实现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依法实施管理、权利透明、高效运行;基本实现全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显著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基本实现各地各校依法治教水平大幅提升,努力入选一批国家依法治教示范区,入选一批国家依法治教示范校。

  会议要求,今年,要积极推动两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出台,《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力争上半年出台,《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力争今年出台。同时要抓好《教育法律法规汇编》的编印,为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供一部系统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汇编资料。要统筹完善“三单一网”工作机制。要大力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同时,还将加大高校章程执行情况督查,切实推动高校章程在办学治校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要着手推动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积极进行探索,制定章程参考范本,为全省提供借鉴。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保障师生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

  会议强调,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要推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校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渠道作用,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水平,加强法学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