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八名卫生院长被药品回扣“吞噬”
高额的药品回扣利润,在心中激起贪欲的漩涡,一旦不能自控,就容易被漩涡“吞噬”。江西省铅山县的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对此有共同的痛苦悔悟。近日,经江西省铅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为、傅中等8名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因犯受贿罪,均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从就诊台到麻将桌
陈为今年44岁,是铅山县一个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在乡镇医疗一线工作15年,陈为赢得了不少荣誉,尤其是在抗击“非典”期间,他工作积极、医术精湛,因贡献突出,先后被评为市、县医疗行业的先进个人。2007年,他走上了院长的领导岗位。
走上新岗位的兴奋劲儿过后,乡镇卫生院的现状,让陈为没少伤脑筋。据陈为供述,医院经费短缺的问题,困扰了他很久。2012年1月,他的烦心事终于迎来了“转机”,上饶市一家医药公司的业务员小陈(仍在侦查中)给他送来了“福音”。
小陈为了拓展药品销售业务,主动找到陈为,许诺给他和医生等工作人员高额回扣。考虑到医院的药品是通过全省医药网络采购服务平台统一购进,并不会因为他们有没有收受回扣而改变定价,加上卫生院的工资福利不高,日常开销又比较大,陈为答应了小陈的提议,由卫生院采购小陈公司的相关药品,所得的回扣陈为分得一半,开处方的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分得另一半。
和小陈公司建立利益输送关系后,那些利润空间大、回扣标准高的药品,被卫生院大量采购。给病人多开药品,开回扣金额大的药品,成为陈为和医生们的默契。从2012年1月至今年4月,陈为在两年间共收受回扣20.8万余元。
没有经费问题掣肘,滋生了陈为的惰性,他在就诊台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少。相反,在麻将桌前,他的身影多了起来。
从一个蔓延到一片
陈为所在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经费问题,在铅山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并不鲜见。当医药代表小陈和陈为达成“共识”后,她紧接着同其他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的院长洽谈“业务”。
小陈的“业务”进展得非常顺利。“我开始是不同意的,但是知道别的院长都在收这个钱,想想应该没事,后来也就拿了。”一名卫生院院长在检察机关提审时这样供述。
药品回扣像病毒一样,将这些卫生院院长都“传染”上了。他们每个月像领固定工资一样,从小陈手里心安理得地接过当月的回扣款,业务量大的乡镇中心卫生院一个月有两三万元的回扣,少的也有几千元。有的卫生院院长落网后,辩称收受医药回扣既利己又不损人,反正药品都是固定定价,拿不拿回扣对患者没有什么影响和损害。
事实上,因为利益驱动,这些收受了回扣的乡镇卫生院在采购药品时,自然会青睐并大量购买那些单价高、有回扣的药品,对一些药效好但价格低的药品,大多会选择性忽略。处方一张张开出,直接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小线索深挖到窝串案
今年以来,铅山县检察院开展了集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的专项行动。该院反贪干警在一次走访村民过程中,通过和村民拉家常,了解到陈为经常参加赌博,“彩头”较大,为人也比较豪爽、大方等情况。
该院干警意识到,如果村民反映属实,那么陈为作为乡镇中心卫生院的院长,生活消费情况和他的收入水平,有较大出入,背后可能存在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他们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这一线索,经过线索评估,该院认为该线索具备成案价值,通过快速出击,对铅山县十余家乡镇卫生院展开调查,依法先后对陈为、傅中等8名卫生院院长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后,该院考虑到群众看病需求,主动与该县卫生局沟通联系,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办案原则,除报请上级检察院决定逮捕了涉案金额在20万元以上、案情较复杂的陈为、傅中两人外,对配合调查的其他卫生院院长,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向其他医生、药房工作人员调查取证时,该院也尽量选择医生轮休时间进行,兼顾了群众看病与案件调查推进的需求。
该院办案人员通过询问证人、调取医药平台购药流水台账、现场勘查药品库房等方式,固定了证人证言和相关物证,形成了扎实的证据链,最终,8名犯罪嫌疑人对收受药品回扣的事情供认不讳。
这一系列案件提起公诉后,在法庭审理环节,有一名卫生院院长的辩护人出示了当地村民联名签署的请愿书,指出该名被告人是当地名医,多年扎根基层、任劳任怨、治病救人,希望司法部门能够酌情从轻处理。
综合考虑8名被告人全部退赃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为、傅中等8名卫生院院长构成受贿罪,判处陈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判处傅中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对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宣告了一年至三年不等的缓刑。对相关涉案医生及药房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件办结后,该院向县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做好相关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的公开选任工作,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得到采纳。在法院依法对8名卫生院院长作出有罪判决后,县卫生局按照规定注销了他们的医师执业资格,并对案发单位空缺岗位进行公开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