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新政推进老人意外伤害险

19.01.2017  12:32

  1月18日,记者获悉,江西保监局与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全面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明确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人在生产、生活等各类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均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政府统保和个人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城乡特困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由省民政厅统一办理统保手续,上述对象之外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省老龄办统一办理统保手续。(记者何柳斌、实习生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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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