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
(江西日报记者邱玥 通讯员肖守渊)6月18日,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在广大老年人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我省将大力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力争到今年底完成城市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95%、农村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80%的“十二五”规划目标。
我省将充分整合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改善老年协会活动条件,老年“星光计划”、“幸福计划”以及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等各类资源将向老年协会开放,鼓励涉老服务和活动设施由老年协会参与管理。
加大政策经费扶持,打造协会支持体系。支持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探索开展政府购买老年协会服务试点工作。对利用未被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建设养老基地,将无偿向老年协会提供办公或活动场所,为其日常办公和开展活动给予方便。
我省将积极探索“院会合一”模式,将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光荣院)部分空置资源有效利用;探索“会会合一”模式,将老年人体育协会资源共建共享,以解决老年协会经费难、设施弱的问题。同时,激励引导大中专院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机构为老年协会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协会建设的平台和渠道,为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协会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省、市、县(市、区)三级将统筹培训资源,提升老年协会队伍素质,用3至5年完成对老年协会骨干的业务培训。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为老年协会提供培训指导。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老年协会开展活动提供专业支持,会同老年协会共同开展老年社会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城乡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已达1.66万个,在推动全省基层老龄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