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快打造智慧城市

17.09.2014  18:42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持以智慧应用为导向、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融合,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
      意见明确,到2016年,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基本建成,实现政务活动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建成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
      意见要求健全推进机制、加强标准建设、发挥市场作用、建立运行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提升创新能力、构建安全体系,将安全保障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全过程,大力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意见同时规定,凡是为智慧城市提供支撑的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要设在境内,企业必须在国内注册。凡是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都要遵循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此外,还要求建立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为公众创造良好的隐私信息安全环境。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已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萍乡市,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上饶市婺源县6个市(县、区)进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取得了初步成效。